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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发布人民法院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介绍,此次发布的11个典型案例集中展示人民法院能动司法,坚持依法平等保护,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工作成效。
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此次发布的大通公司实际控制人伪造企业印章罪一案,法院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措施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联合检察院监督企业合规改革,指导企业加强内部治理;综合考量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社会危害及企业合规整改等情况,依法对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既挽救了企业,又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实现涉企犯罪源头治理。通过这一典型案例,推动各级人民法院切实转变办案理念,治罪与治理并重,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
运用禁令,及时制止造谣中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侵权行为。此次发布的小米公司诉网络侵权案,法院依申请及时裁定被告立即删除侵权文章及视频,防止进一步扩大对民营企业名誉权的损害,彰显人民法院依法打击恶意损害企业名誉权的司法态度,推动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社会舆论环境。
全面贯彻依法平等保护原则。此次发布的电力咨询公司与农业农村局合同纠纷案,法院判令农业农村局承担违约责任,并采取有力执行措施,及时兑现民营企业胜诉权益。在文旅公司一案中,法院判令违约国有企业依法承担违约责任。通过这两个典型案例,推动各级人民法院有效落实平等保护原则,机关法人、国有企业违约毁约、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的,同样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依法挽救陷入财务困境的民营企业。此次发布的系列破产重整案,法院通过引进重整投资人,改善企业流动性,“破产不停产”,在维持企业营运价值的同时,债权得到高比例清偿,实现企业、上下游债权人、股东、职工和近10万名燃气用户双赢多赢共赢。通过这一系列典型案例,引导各级人民法院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使企业获得新生。
坚持善意文明执行。此次发布的案例中,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对案涉烂尾楼没有简单一拍了之,而是依法引资恢复项目建设,1472套房产竣工交付,一揽子执结近500件关联案件,妥善化解近900个债权人的8亿多元债权,农民工工资全额支付,职工就业得以稳定。通过这一系列典型案例,引导各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多做“放水养鱼”之事,少行“竭泽而渔”之举,在实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作者: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李秀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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